财富是一种力量,它既可以改变自己,也可以改变别人。一份关于富人慈善热情的研究发现,对慈善的热衷源于商业的成功并不能带给富人们满足和快乐,他们心底渴望寻求另外一种叙事,即用自己的努力为别人的生活带来改变,他们在为别人或者社会赠予财富的同时也获得了特别的快乐。富豪们选取什么样的捐赠项目与其个人经历有关,但是依赖个人的感受和经历选择慈善,可能会对有效的慈善带来危险。在美国,有些富人的捐赠行为常常受到诘难,因为他们的捐赠大都集中在高雅艺术、俱乐部、精英大学或者与自己疾病有关的某研究中心,而对关注弱势群体服务的社会服务类组织一毛不拔。这种未超越阶层的捐赠,被认为是加大社会贫富差距、弱化社会的凝聚力,甚至影响和控制公共政策,使之为少数精英阶层服务。因此,对待财富的责任感不仅体现在向社会散发财富,避免“在巨富中死去”的耻辱,而更重要的是让财富在公益中运转,让财富的力量创造“自愿为公众谋福利”的社会价值,让其产生影响和效率。而决定这种影响和有效性的,事实上是受赠者而并非捐赠者。
以受赠者为中心的捐赠就是要考虑别人的需求、感受和尊严,平衡短期救济和长期发展的需要,预见捐赠方式和其可能产生的影响。虽然有时候受赠者表面上需要的是钱,但其实更多的是需要公平就业的机会,因此直接给钱并不能为受赠者的生活带来实质的改变,反而有可能带来恶劣的后果,比如懒惰、依赖、酗酒、浪费等恶习。即使受赠者真正需要的是钱,如果赠予的方式不同,也会带来不同的结果。孟加拉格莱美银行发给灾民的虽然也是钱,但是通过小额信贷的方式,让灾民既拿到临时亟需的钱,又维护了他们的尊严,激发了努力工作的热情。而随意施舍或是牺牲受赠者尊严的施舍,则可能招致抵触、激化矛盾,与目标背道而驰。明智的捐赠往往需要遵循“效用主义”(即一切为了大众的最大效益)和底线伦理(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),是在对两难问题的一番思量后作出的。比如捐赠者既想获得荣耀与满足,又想让捐赠对受赠者产生影响和改变;既想公开自己的慷慨,又想维护受赠者的尊严。
“财富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,而是因为某种你不能控制的大环境而带来的偶然”,比尔·盖茨如是说,“得到的越多,被期待的越多”。有责任地对待财富,用有限的财富谨慎而有效地去改善人类的困境,富人们的慈善美德便在此彰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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