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志愿服务工作的类别
(一)任何一项有利于改善社会的公益服务,都属于志愿工作的范畴。
(二)志愿工作的服务范围:直接服务,间接服务。
(三)现在常见的服务内容:帮困助残,助学助弱,支教助教,科技推广,义务献血,环境保护,心理咨询,法律维权等。
七、志愿服务工作的特征
(一)自愿。即主观自觉选择,没有强制性。
(二)不图物质报酬。即动机上不追求物质报酬,但不否定开展志愿服务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。
(三)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。即服务的内容应是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和困难群体的利益,不是社会非困难群体的小团体利益;同时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、能够通过正常的市场交换获得的服务(困难群体除外),一般不作为志愿者服务的内容。
(四)奉献自己的力所能及。奉献自己的时间,精力,智力,经验的人是志愿者外,出于自愿的献血,捐献骨髓,捐款捐物的人,也是志愿者。
(五)非本职职责范围内。比如自来水公司修理水管的职工,如果他正在值班,正在岗位上,为用户提供了段抟的修理水管服务,那是本职工作,不是志愿服务。如果他不在值班,不在岗位上,是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且不取报酬地为他人提供了修理水管的服务,那他就是志愿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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